中介费用分为两类:促成交易时按约定收取的中介报酬(佣金),以及未促成交易时按约定可请求的必要费用。若中介存在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违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962条,其不仅不得请求报酬,还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已收取的费用通常应予返还。而"合规指引费用"一般指中介为满足明码标价、合同规范、执业备案等要求自行支出的合规成本,属于机构经营成本,原则上不得转嫁给委托人。具体金额应以书面合同约定和价格公示为准。
一、先分清两笔钱:中介报酬与必要费用
处理中介合同纠纷,第一步是把"报酬"和"费用"分开看。《民法典》第961条明确,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也就是说,中介的核心对价是"报酬",而非"成本报销"。
《民法典》第963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依第510条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提供媒介服务促成合同成立的,由合同当事人平均负担报酬。同一款还特别强调: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自行负担。因此,中介不能在收取佣金之外,再另行主张"跑腿费""信息费"等成本。
《民法典》第964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这里的关键词是"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原则上无权主张;有约定的,也应以实际、必要、合理为限。
二、中介违规时,费用如何处理
违规收费是中介合同纠纷中最常见的争议点。《民法典》第962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情形包括:隐瞒房屋抵押、查封、产权瑕疵信息,虚构房价或"抢手"假象,或未取得必要资质即开展经纪业务。此外,《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列举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的多项禁止行为,并要求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价格法》第十三条亦要求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未明码标价、超标准收费,本身即可能构成价格违规。
一句话总结:中介是否有权收费,取决于是否"促成+如实报告"。促成但欺诈,报酬不保;未促成,只能按约定主张必要费用。
三、常见成本构成清单
- 中介报酬(佣金):按成交价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约定,常见于二手房买卖、租赁、居间撮合业务。
- 必要费用:仅在未促成且合同有约定时主张,如带看交通、资料查询、广告发布等实际支出,需有票据佐证。
- 代收代付类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权证代办费等,属于第三方服务成本,中介代收应有委托依据并出具凭据。
- 违约金与定金:如"跳单"或其他违约情形,依《民法典》第965条,委托人绕开中介直接订约的,仍应支付报酬。
- 合规指引费用:指中介为满足备案登记、执业培训、明码标价公示、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合规改造等要求所支出的成本。此类费用属于机构自身经营成本,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明确约定外,不得向委托人转嫁。
四、维权与诉讼成本说明
如纠纷进入诉讼,成本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按争议标的分段比例交纳(参见《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申请财产保全的保全费;需要评估房屋价值或鉴定文件真伪时的鉴定评估费;以及律师费。需注意,律师费原则上由委托方自行承担,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合同明确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外,一般不能要求对方赔偿。
五、常见问题
Q1:中介没促成交易,还能收我钱吗?
原则上不能收报酬。只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未促成仍支付必要费用"时,中介才可按约定主张实际、合理的支出,并应提供票据证明。
Q2:中介违规,已交的中介费能退吗?
若中介存在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依《民法典》第962条不得请求报酬,已收取部分通常应返还;造成损失的,还可另行主张赔偿。实际结果取决于证据能否证明"故意隐瞒"及因果关系。
六、给双方的操作建议
对委托人:签约前索要并留存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公示材料;在合同中写明收费金额、支付节点、未促成时的退费规则;对"手续费""服务费"等名目要求逐项说明并开具票据;谨慎绕过中介私下成交,避免触发第965条。
对中介机构: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与如实报告义务,重要信息(抵押、查封、权属瑕疵、税费)书面告知并留痕;将合规成本计入自身经营预算,不随意转嫁;代收代付费用单独立账、单独出票。
中介费用争议往往交织着合同解释、证据认定与违规认定三重问题,金额虽小,取证难度却不低。如你正面临中介乱收费、拒不退费或"跳单"被索赔的情形,建议尽早携带中介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材料咨询专业律师,评估可行的协商方案或诉讼路径。